1. 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询价比选,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比选内容: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2.2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供方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二类及以上相关维修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提供说明或承诺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供应商在比选公告约定时效内将本公告“3、供方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应注明: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结束期内,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由采购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放发比选文件,参与比选,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时间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30分
5.2 比选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9:00-17:00
5.3 比选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6. 联系方式
比选经办人联系方式:李康乐
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022-******
公司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第二大街42号
7. 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比选公告及其他比选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比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2-******;邮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