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内部比选项目,适用天津滨海机场内部制度。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项目内容
租赁一套无人机自动探测系统,由中选人负责在天津机场部署雷达、无线电频谱、光电等无人机探测设备,构建无人机防御管控平台,建立无人机自动探测系统,并由中选人负责在天津机场设立专岗,完成探测系统的日常运行、值守、维护等工作。无人机自动探测系统以及雷达、无线电频谱、光电探测设备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和系统搭建工作。雷达设备须在2025年6月30******委员会批复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人机自动探测系统在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正式运行条件。实际计租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共计100天)。
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选人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23或2024年年度报告,企业、个体工商户:百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事业单位:百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网下载打印)。
(2)参选人应具有的经营/业务范围包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软件开发或数据处理服务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或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或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或电子产品等。
(3)投报控制价:100万元(不含)以内。
(4)参选人至少具有1个无人机探测系统(或雷达、光电、无线电频谱任一探测设备)销售或租赁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发票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联合体至少一名成员符合此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报,联合体内部需指定牵头人,并协议明确授权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与机场签订合同,并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授权委托书或联合体协议(需明确指定牵头人的具体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比选,并加盖各方公章)。
(6)近五年内,参选人不存在: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情形。
(7)参选人未被列入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8)参选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含各类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函。参选人应当确保其在各类公开招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以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军队采购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其他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严重失信行为等。若参选人违背该项承诺,机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否决投标,或取消中选资格。
(9)参选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图。
(10)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报无效。
3.公开比选文件领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4月25日 9时00分至 2025 年 4月 28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获取方式:请将相关材料反馈到指定邮箱:******,待资格审查后通过邮箱发送的方式向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2025 年 5 月7日 9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机场 机场大厦7楼702室 。
5.公开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2025 年 5 月7日 9 时(北京时间)在天津滨海机场 机场大厦7楼702室 进行公开比选。届时请参加公开比选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同时需携带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