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服务地点 |
1 |
车辆轮胎 |
估算数量作为比选基础,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
含通用车辆和专用车辆轮胎,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
天津滨海机场指定地点 |
上述项目内容为谈判基础,拟以本次谈判为契机,确定供应商,明确车辆轮胎的价格,与中选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原则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交易以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参选人可以是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协议期内不得更换主体,否则协议自动解除。
(3)参选人应具有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轮胎生产销售或销售或空港设备制造或生产经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
(4)参选人的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5)参选人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 2021年1月1日之前(不含)。
(6)投报控制价889514.10元(不含),单项控价详见技术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选(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8)参选人未被列入机场供应商黑名单。近五年,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框架协议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情形,不具备参选人资格。
(9)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参选人需提供采购清单内拟投轮胎品牌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授权书或协议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加盖参选人公章的有效的复印件,但同时需要提供上级代理商或经销商拥有的品牌的授权书),若参选人为生产商须通过 ISO9001或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相关生产商证明。
(11)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12)参选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网络查询截图或近半年(2024年1月至今)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13)参选人所投轮胎具有国家颁发的轮胎3C认证,国际国内一线知名品牌。
(14)应保证所供轮胎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15)所供轮胎应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认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
(16)其他规定:无
3.参选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2023年年度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参选业绩:3 年来参加过轮胎采购项目不少于3份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附加盖参选人公章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4)采购清单内拟投品牌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授权书或协议应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参选人公章有效的复印件)
注:参选人需将上述资格文件附在参选文件中。
4.公开比选文件领取
(1)缴纳比选文件费用:本比选文件售价:200******************银行账号:************188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纳税人识别号:************6W缴纳后应要求机场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开票地点为机场大厦6215******银行回单或汇款凭证,单位开票信息,比选文件费售后不退。
(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2024年08月28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天津滨海机场 (地址:天津滨海机场建采部705 )购买比选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机场财务部开具的发票。
(3)联系人:马玲 电话/传真:022- ******邮箱:******
5.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6.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2024年09月03日14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大厦701。
7.公开比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