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项目所需要的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设备。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况。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鑫,******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明辉,******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