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产业园项目智能化工程因一次公开招标时,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产业园项目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经招标人认可的智能化深化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HYL、KYL)DK、SW和MW”等施工内容,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售后、培训、深化图纸和竣工图纸盖章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采购预算:******.23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3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1.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5项目工期:计划完成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1.6质保期: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不得少于自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2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23元(不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应具有信息化项目(弱电类或智慧园区类)业绩经验,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的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
(二)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形式包含“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
(三)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应注明与合同或订单的关联关系,或发票抬头与合同主体一致。
2.6人员要求如下:(不同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和复用)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合格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安全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
(4)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项目规划实施组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
(6)项目网络安全集成组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
(7)项目管理组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人员列表填写为准);
(8)人员证明材料要求: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承诺“在承建工程中,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根据建设需求配备实施人员,确保满足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要求范围内规范工作。如不遵守上述规定,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承诺“在承建工程中,专职安全员需按照不低于30:1(现场施工人员:专职安全员)比例配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2名智慧园区系统平台相关运维人员,进行为期三年的6*8小时的驻场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8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9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关键产品(48口光电交换机、24口光电交换机、半球双目摄像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原厂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投标均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7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供应商注册,获取账号密码。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完成供应商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联通供应商,请忽略此步骤。
第二步:请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登录,供应商点击“电子招投标”→“智慧供应链”→“项目参与(分招标、谈判、招募、比选)→“寻找商机”页面中,查看购标期内的项目或搜索该项目关键字,点击【我要参与】,在弹出页中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勾选参与标段,点击【保存】。供应商在“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菜单下找到该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进入项目首页,可查看该项目下标段信息。供应商点击导航栏【购标】,在页面下方选择购买标段后,点击【立即结算】按钮,在弹出页中点击【沃支付】按钮,跳转至沃支付页面进行费用支付。购标成功后,供应商点击导航栏【下载招标文件】,在页面中点击对应标段的【下载】按钮,可将.megp格式的招标文件压缩包下载至本地查看和编辑(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后,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
第三步:招标文件下载后,需在“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相关控件,否则无法执行打开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辑等工作。如确定参与投标,请到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iPASS服务”购买IPASS电子证书(该证书自申请之日起需至少5个工作日的时间到货)。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请拨打010-******转3-8-2。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400-0210-010。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平台上支付标书费,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2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3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4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3日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7.1逾期未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
5.7.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群综合部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022-******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系人:张迪、牟胜红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9452-0005
9.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彦
电 话:******
邮 箱:******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