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局采购信息,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局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要求,现对2024年生态城防汛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函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生态城汛期防汛工作需要,为防汛工作人员及防汛抢险队伍配备适当数量防汛物资装备,用于防汛检查、汛期救援等任务,拟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及装备。
(二)项目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货物性能、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等均满足要求的完整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所提供的防汛物资、救援装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含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查标准;
3、提供货物运送上门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货物交付。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4年8月30日。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要求的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完成项目工作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资料提交要求
******管理局递交本次项目有关资料,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产品规格参数、质量、价格、预计交货******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络人:韩涛;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