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
传 真:022-******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有限公司青山绿能智能制造产研基地项目 | ******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成大道与泰七路交口东北侧 | ******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有限公司青山绿能智能制造产研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有限公司青山绿能智能制造产研基地项目公众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