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区域: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有效满足我行辖内各级机构对现有老旧车辆更新需求,本年拟继续对全辖经营和业务保障轿车、负责人轿车进行更新购置。2021年我行曾组织轿车采购,由于部分车型更新换代停产以及原供应商不再续签合同,为此本年拟重新对相关车型车辆进行采购。本项目为年度计划内项目,为品目类采购,采购完成后,供应商与我行签订协议,项目及协议有效期为3年。本次采购项目适用于天津分行全辖以及纳入天津分行采购管理的相关总行驻津机构。项目有效期内预计总采购金额约260万元(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下单为准)。本项目拟采购车系分为4种,分别为纯燃油-分行、油电混-分行、纯燃油-支行、油电混-支行,为避免车型后期更新换代影响,拟选择车系折扣方式采购,每种车系为一个包件,各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商务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轿车(纯燃油-分行)购置项目;
(002)轿车(油电混-分行)购置项目;
(003)轿车(纯燃油-支行)购置项目;
(004)轿车(油电混-支行)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 轿车(纯燃油-分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2) 轿车(油电混-分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3) 轿车(纯燃油-支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4)轿车(油电混-支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1月05日17时00分
******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同时提供备份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9点3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注: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五)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4个标段投标确认,4个标段兼投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号增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
邮 编:300221
联 系 人:焦学龙
电 话:022-******、******
传 真:022-******
电子函件:******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有效满足我行辖内各级机构对现有老旧车辆更新需求,本年拟继续对全辖经营和业务保障轿车、负责人轿车进行更新购置。2021年我行曾组织轿车采购,由于部分车型更新换代停产以及原供应商不再续签合同,为此本年拟重新对相关车型车辆进行采购。本项目为年度计划内项目,为品目类采购,采购完成后,供应商与我行签订协议,项目及协议有效期为3年。本次采购项目适用于天津分行全辖以及纳入天津分行采购管理的相关总行驻津机构。项目有效期内预计总采购金额约260万元(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下单为准)。本项目拟采购车系分为4种,分别为纯燃油-分行、油电混-分行、纯燃油-支行、油电混-支行,为避免车型后期更新换代影响,拟选择车系折扣方式采购,每种车系为一个包件,各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商务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轿车(纯燃油-分行)购置项目;
(002)轿车(油电混-分行)购置项目;
(003)轿车(纯燃油-支行)购置项目;
(004)轿车(油电混-支行)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 轿车(纯燃油-分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2) 轿车(油电混-分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3) 轿车(纯燃油-支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004)轿车(油电混-支行)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原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1月05日17时00分
******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同时提供备份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9点3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注: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五)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4个标段投标确认,4个标段兼投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号增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楼梅江中心大厦26层
邮 编:300221
联 系 人:焦学龙
电 话:022-******、******
传 真:022-******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