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H-007960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泥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泥窝村 企业性质:nul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少利 项目周期:15 招标类别:服务类 农用项目:是 资金性质:自筹 资金来源:金额:17000元, 类别: 自筹
转出信息
挂牌价格(预算金额):17000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面向社会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招标。
其他描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村共计510亩玉米秸秆需要打捆、清运。地块位置:1.村东:东堼晌120亩;2.村南:大埝70亩,孙家坟50亩,南河20亩,顾家坟30亩;3.村西:小红本50亩,中坟40亩,西园子40亩;4.村北:后园子90亩。 二、投标人资格 本项目面向社会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招标,投标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方取得投标资格。 三、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工。 四、投标办法 项目标底为总价17000元,即按照17000元的标底往下投,递减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投最低额者为中标人。凡中标后反悔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五、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以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网站。 六、中标后要求 1.施工期间若出现施工工作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 2.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投标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打捆秸秆清运存放场地。机械、人工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4.天津农交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负担。 七、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完工后,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确认项目符合质量要求标准后,村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承包方开具正式税票,税款由承包方负担。 八、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泥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保证金(元):2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5
阶梯价:100
报名起止时间:2024-11-15 09:00:00至2024-11-21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11-22 13:55:00至2024-11-22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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