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镇古贲村综合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公镇古贲村综合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大公镇古贲村
(2)工程规模:大公镇古贲村综合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对大公镇古贲村综合楼电梯采购安装,安装配电箱,敷设电缆,电缆头制作安装,系统调试,清理场地。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合同签订后按交易发起人要求供货、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获得交易发起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使用。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本交易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电梯制造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一个标段,合同估算价为 29.00 万元。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若为电梯制造商投标,则:①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2019年6月1后取得的新证);老证:须具有生产许可资质客梯C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②响应产品具有相应的国家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型式试验证书;(扫描件加盖交易响应人公章)。
3.2若******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2019年6月1后取得的新证)(扫描件加盖交易响应人公章)。
代理商所投品牌制造商须满足“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3.1.中①、②”各项要求。(扫描件加盖交易响应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3.7本项目响应单位所投品牌相当于:康力,申龙,速捷。
注:交易响应人拟在推荐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自选品牌必须为推荐品牌同档次及以上的品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能充分证明该品牌材料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交易发起人推荐品牌的相关材料, 评标时须经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审专家认定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5800元。
7.2******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帐时必须备注xxx项目)。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规定履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自违约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大公镇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9522 ******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古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海安市大公镇
联系人:崔恒宁
电 话:1******58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王偲
电 话: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