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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一汽丰田新能源工厂*8**车型导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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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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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

传    真:022-******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一汽丰田新能源工厂*8**车型导入项目

******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辰路688号,现一汽丰田工厂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辰路688号现有工厂内导入 *8**车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工艺设备及工具,充分利用新能源工厂现有生产线,新增车体冲压模具,焊接夹具,成型保险杠及仪表板模具,总装动力总成搭载及车检设备等工艺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并对现有工厂工艺装备进行改造,在现有SDN-EV (BZ3)车型基础上开发CROSS-EV (*8**)车型,达成年产10万辆/年CROSS-EV车型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工厂不新增产能,仍为20万辆整车/年。其中*8**车型10万辆/年,*3**车型1万辆/年,**3*车型6万辆/年,**6*车型3万辆/年。项目总投资397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等相关要求,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项目运行期间产生废气依托现有18根排气筒和新增1根排气筒排放,其中焊装车间内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后,由3根高度分别为16米、18米、17米的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焊装工段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2套滤筒除尘器、新增1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后,依托2根17米高排气筒和新增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小部件电泳涂装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收集,依托现有1套DTO装置净化后,与烘干炉燃气废气、DTO装置燃气废气,一同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内车身电泳涂装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收集,依托现有1套RTO装置,与烘干炉燃气废气、RTO装置燃气废气,一同由1根29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涂喷漆工序、闪干工序、密封胶烘干工序、修补工序、治具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收集依托现有1套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净化后,与密封胶烘干燃气废气、RTO装置燃气废气、治具清洗加热燃气废气,一同由1根36米高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漆工序、闪干工序、打蜡工序、水性漆调漆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净化后,与RTO装置燃气废气,一同依托1根36米高排气筒排放;罩光漆喷漆工序、最终烘干工序、油性调漆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依托现有1套过滤除+沸石转轮+RTO装置净化后,与RTO装置燃气废气,一同由1根32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涂、面漆闪干炉燃气废气依托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最终烘干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依托高度为29米、15米的2根排气筒排放;树脂涂装车间保险杠及侧裙喷漆工艺、闪干工序、治具清洗工序、最终烘干工序、调漆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托现有1套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净化,与RTO装置燃气废气、治具清洗加热燃气废气,由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涂装车间闪干炉燃气废气收集后,依托1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涂装车间烘干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依托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涂装病院修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依依托现有1套沸石转轮+DTO装置处理净化后,与DTO装置燃气废气,一同由依托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依托现有1套碱洗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磷化清洗废水、磷化槽清洗废水等含镍废水依托1套现有磷化预处理设施单独处理。锆化清洗废水、锆化槽清洗废水依托1套混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脱脂、电泳、治具清洗、淋雨、空压机排水等其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空调系统排放的清净水在中继槽混合,部分回用于绿化;剩余中继槽未回用部分与经磷化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含镍废水、其余综合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及其它清净下水一同依托厂区现有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

4.本项目新增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冲压废料、废橡胶、废塑料、废包装材料、拆解车身金属件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焊丝及焊渣、废水性涂料、沾染水性漆沾染废物、废玻璃、废滤筒、除尘器收集灰等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磷化污泥、含有机物污泥、含油废水、废磷化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对污染防控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及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

7.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按要求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8.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一汽丰田新能源工厂*8**车型导入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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