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4188
项目编号: GTHY-2024-GC-056
项目名称: 贺兰县司法局贺兰县“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星光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50
最高限价(如有): ******.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贺兰县“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星光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贺兰县“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星光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装修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 |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9 17:22:35 至 2024-09-2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08 13: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10-08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 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9楼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后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潘赛颖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蕾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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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