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司近期对“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3年非电网零星物资及办公用品框架招标采购项目”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所生成的订单收取代理服务费,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9月1日至9月15日缴纳,具体金额详见下表。逾期未缴纳的,将作为供应商不诚信行为,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由此对投标人后续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缴费后将汇款底单发邮件至******。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汇款帐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兰州西津东路支行
账号:************31049
联行号:******0115
财务发票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
******税务局,在“发票管理”模块中下载和打印数电票。请收到发票后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发票信息如有错误,请自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更换,过期不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