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2003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5]0202
******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建筑物包含再生水处理车间、浓水处理辅助用房、出水泵房及变配电间、管理用房,主要构筑物包含膜系统辅助水池、清水池、浓水处理构筑物,同步实施室外铺装、绿化、管网、围墙大门、室外配套管线等,再生水规模约为13000m3/d。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450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300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超过5米。二期工程:新建厂区红线外进出水管道及供水管道,其中进出水管道管径DN400-DN700,总长度约1.1km;供水管道管径DN100-DN350,总长度约25km,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本工程总投资额约18000.00万元。(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2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08日 至 2025年03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3)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舒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6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梁修宇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付越、赵春贺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梁修宇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6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10-120316-89-01-582883、津开审批【2024】119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4400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36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000立方米/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符合公告规定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 个月的社保证明、网上对于本项目己关注的截图加盖公章(以上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徐舒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6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梁修宇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付越、赵春贺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梁修宇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6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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