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办公室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物业服务项目,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5-D-000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对本项目评分标准进行更正,新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网上应答时间: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8:3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8:30; (五) 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2月21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六)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9:30至12:00。 三、更正日期 2025年2月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徐春雨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办公室 (二)采购人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2:评分标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5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5-D-0003)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评分表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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