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飞行区杀虫灯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项目内容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金额(元) |
1 |
太阳能风吸式杀虫灯 |
30台 |
60000 |
2 |
太阳能电击式杀虫灯 |
70台 |
140000 |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应在2024年1月 20日之前(不含)。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万人民币。
(3)投报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不含)以内,单项控标限价详见技术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5)近五年内,参选人不存在: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情形。
(6)参选人未被列入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7)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报无效。
3.参选人应提供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2024年年度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提供最新年度报告为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拟参选产品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标准文件。
4)提供拟参选产品CMA或CNAS的第三方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参选人需将上述资格文件附在参选文件中。
4.参选人在开标时必需携带拟参选风吸式杀虫灯和电击式杀虫灯样机各1套,用于评审。
5.比选文件领取
(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2025年1月22日 , 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天津滨海机场 (地址:天津滨海机场建采部719 )领取或通过邮件形式领取,公休节假日除外。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3)联系人: 张晓华 电话/传真: ******邮箱: ******
6.现场踏勘:
无。
7.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北京时间2025年1月27日)9:00分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01。
8.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 (北京时间2025年1月27日9点00分)在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01进行比选。届时请参加比选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需携带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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