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2004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计[2025]0201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潘庄工业区排水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招标范围:1、五经路、六经路、二纬路、水厂路、三纬路、三纬路延长线现状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拆除并重建d300-2d2400mm雨水管道约16102米,拆除并重建d400-d800mm污水管道约11448米,道路破除修复约97846平方米;
2、穿越企业厂区雨污水管道切改工程:d600雨水管道切改约400米,d300污水管道切改约400米。
3、园区泵站维修改造:对潘庄工业区雨水泵站维修改造。包含更换不能保证排水安全的设备及控制系统,维修更换腐蚀损坏严重的设备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水池的维修加固等。
4、雨水检测设备:增设雨水检测设备,掌握排水管网水质(总磷、总氮、COD等)情况,预防污染和内涝,增强管网污染物的溯源能力。
5、对园区周边河道及干渠进行河道治理工作,治理段长度约3.56公里。
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4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员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继昊(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
邮政编码:301508 联系人:秦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武宇哲、管浩丞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秦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潘庄工业区排水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4]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5059.8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及申请中央资金:35059.8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835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有限公司408室,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关注,具体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刘继昊(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
邮政编码:301508 联系人:秦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武宇哲、管浩丞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秦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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